办公制度
一、上班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早上7:50开始打考勤,晚上要住在值班室。
二、休息时间
星期六中午12:00至星期日晚上19:00。
三、请假手续
1、事假必须在前一天或当天上班前向处办递交请假条,经批准后方可生效(事假一般不超过24小时)。
2、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,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有效(请假时间视医院开具证明而定)。
3、上班时间不得串岗或离岗。如擅自串岗或离岗视为旷勤处理。
4、不影响工作的临时短假(一般不超过4小时),给所在组组长请假,有组长报处办登记备案。如随意离岗,又不登记者,视为旷勤。
5、上班时间内,由处办专职人员查岗,点名人员若舞弊,与缺岗人员同样处分。
四、考勤处罚规定
1、若有公事,应明确去向。公假一律不处分。
2、事假、病假视情况而定。
3、上班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。
4、上班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岗累计三次视一次旷勤。
5、旷勤每天扣工资20元。
6、会议缺席按第5条同样处理,迟到、早退与第3、4条同样处理。
7、旷勤三次以上者,给予解聘。
8、全勤者学期末将记入年度评优的优先依据。
五、激励办法
1、每季度评一次“工作积极分子”,给于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。
2、全年有三次以上(包括三次)被评为“工作积极分子”者,年终评为优秀或先进。上班须佩带工作证和工号牌,生活老师的工作由处办检查、督促。
六、办公用品管理
自觉爱护学院财产,节约使用办公用品。 对于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。打印、复印避免浪费。
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:
l生活园区给配置的办公桌椅、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。
l生活园区配置的文件柜、打印机等。
l生活园区购置的书籍、杂志和报刊。
会议制度
1、时间:例会一般每周三下午两点半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随时召开;
2、地点:后勤中心二楼会议室;
3、会议主持:处办人员;
4、主要内容:听取工作汇报、安排活动、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,下发通知、文件;研究讨论所存在的问题、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等;
5、参会成员要求会前认真准备,做到高效率不走过场;带好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,以便会后认真贯彻执行。传达落实;
6、生活老师因故不能到会的,应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处办批准备案。否则,作缺会论处;
7、严肃会议纪律,应做到不缺席、不迟到、不早退会议由处办人员负责考勤;
8、生活老师参加会议时,应将上次布置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。(学期的第一次例会时,报该学期的工作计划;学期的最后一次例会时,报该学期的工作总结。)
9、生活老师上报到处办的各种材料(含计划、总结、心得体会等)均装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10、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,其他人不得代签,一经发现将在例会上公开批评,并记过一次。
11、一次缺席者在下次例会给予公开批评,一学期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将作为处理。无故迟到两次为论处。
查房制度
1、 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由学生自己管理,每天检查内务,公布学生的违纪情况。
2、 生活指导老师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查房,对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及时处理,对违规电器(电炉、热的快、电饭锅等)进行收缴;
3、 发现学生宿舍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;
4、 查房时必须要做到“敲门、微笑、问好、关心、管理”。